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专业介绍
一、学院简介
公共卫生学院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新疆医学院卫生学教研室,1978年建立卫生系,1987年更名为预防医学系,1998年成立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目前有教职工84人,设置有8个教研室和1个中心实验室。
经过几代公卫人的不懈努力,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1986年起相继建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卫生毒理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二级学科硕士点,1993年获批环境卫生学博士点,是当时我国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高校中第一个该学科博士点,1998年更名为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博士点。2001年获批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被评为自治区重点学科、自治区科技创新群体,同年建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6年获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获批“十四五”自治区高等学校特色学科。学院目前有5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25个本科生实习基地。2022年与吉林大学共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科学研究紧密围绕国家特别是新疆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经多年积淀,目前已凝练形成3个稳定的研究方向:疾病防控与健康、新疆特殊环境与健康和新疆卫生政策与健康。部分研究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近5年共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4项,省部级项目47项,科研经费2658余万元;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新疆药学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优秀论文奖三等奖1项;获自治区及新疆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各2项;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
二、专业介绍
1.专业简介
(1)预防医学专业简介:
本专业自197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8年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2011年获批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建设专业,2016年获批自治区“十三五”重点专业,2020年入选自治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简介:
本专业自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3年获批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3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培养目标
(1)预防医学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发展与公共卫生事业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富有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相关领域工作及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基本的公共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具备从事卫生事业管理与卫生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和方法解决卫生领域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卫生管理人才。
3.主要课程 (核心课程)
(1)预防医学核心课程(30门)
基础医学部分(9门):
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医学遗传学。
临床医学部分(6门):
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部分(15门)卫生化学、卫生微生物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卫生毒理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儿童少年卫生学、妇幼保健学、卫生经济学、健康教育学、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
(2)公共事业管理部分(16 门):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管理学基础、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法规与卫生监督学、医院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医疗保障学、卫生信息管理学、卫生技术评估、卫生政策学、病案信息管理、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卫生服务营销管理。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部分(6门):卫生学、卫生管理统计学、流行病学、社会医学、健康教育学、管理数据分析。
4.学制
(1)预防医学本科5年制。
(2)公共事业管理本科4年制。
5.学位授予
(1)预防医学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2)公共事业管理本科毕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6.就业方向
(1)预防医学专业毕业就业方向: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生态环境局、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研究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工作。
(2)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就业方向: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机构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医院、医疗科研机构、医学院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科研和教学工作。